广西多措并举加快恢复和扩大餐饮消费 支持桂菜和米粉企业“走出去”
(资料图)
南宁云—南宁日报讯(记者 胡光磊)日前,自治区商务厅印发《关于加快恢复和扩大餐饮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要求和“推动餐饮、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服务消费恢复”目标,从12个方面支持全区加快恢复和扩大餐饮消费,进一步培育壮大餐饮市场主体,更好发挥餐饮业繁荣市场、拉动消费、扩大就业的重要作用。
《若干措施》提出壮大餐饮市场主体、打造餐饮领军企业、创新开展促消费活动、做强餐饮企业品牌、加快发展预制菜、打造消费新场景、支持餐饮小摊小店发展等12项举措。在壮大餐饮市场主体方面,将支持国内外知名餐饮企业及有关配套企业与桂菜产业链企业合作发展,丰富餐饮市场优质供给,支持餐饮市场主体做大做强。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可享受资金奖励。
《若干措施》提出,要支持桂菜和广西米粉企业“走出去”,对当年在区外新开设2家及以上连锁直营门店的桂菜企业,以及当年在区外新开设5家及以上连锁直营门店的广西米粉企业,给予企业总部一次性资金奖励;对新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广西老字号”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实施名店、名师、名菜“三名工程”,对认定对象予以重点宣传推广;鼓励企业建设预制菜配送中心,为餐饮企业提供预制菜服务。
为支持餐饮小店发展,《若干措施》提出,对各市统筹规划新建的特色鲜明、管理规范、带动就业明显的小摊小店集聚区,经自治区评定为特色集聚区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面向餐饮小店开展“广西网红小店TOP榜”“广西网红小吃(饮品)TOP榜”评选,对获评对象给予重点宣传推广。
在打造消费新场景方面,《若干措施》鼓励各设区市发挥文化、生态、产业优势,打造特色美食集聚区、高品质美食街区,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及改造提升类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编辑:韦玮
值班编审:汤洁葵
(作者:胡光磊)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