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按四类进行分类指导,广东出台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每日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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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6月29日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日前,根据公安部第二轮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部署,结合广东实际,省公安厅出台了《广东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派出所建设是公安工作的根基,必须坚持把派出所工作置于战略性、基础性地位来抓,通过全面贯彻“主动警务”“预防警务”理念,推动向“打防结合”“以防为主”转型升级。要通过三年不懈努力,使全省派出所进一步增强实力、提升战斗力,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助力我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到2025年,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
据了解,《实施方案》共有32项工作措施,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和推进时间节点,针对我省发展不平衡问题,按警力配置将全省派出所分为四类,以强化分类指导。《实施方案》要求,要加强派出所党组织建设,全面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规范派出所党组织关系隶属、机构设置、警力配置以及中心派出所建设。要深化“两队一室”警务机制改革,做实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明确警务区、警务室规划要求和社区(驻村)警力配备,推广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最小应急单元建设,落实社会治安巡防管控“四个一”体系建设,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进一步加强全省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高效对接联动,落实查找失踪人员机制,推动派出所长进乡镇(街道)班子、社区民警进村(社区)班子,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要加强办证便民服务,推行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和集中保管,推进户政业务全省、全市通办,同步推进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自助办证区建设。要建设更多高等级、枫桥式、五星级派出所,努力实现辖区“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广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是省公安厅连续第4年以“1号文件”形式出台加强派出所工作的指导文件。2020年以来,省公安厅在加强全省公安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推进派出所“两队一室”改革、星级派出所创建等基层警务机制改革,不断夯实全省公安基层基础。近期,根据公安部开展第三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评选活动部署,省公安厅将开展第三批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先进工作者以及社区民警、派出所辅警标兵等推荐评选工作,通过典型选树,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省公安派出所工作水平,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派出所队伍。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叶作林 通讯员:粤公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张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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